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5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63.09亿元人民币,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5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向上列28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伍亿元(含)的外币或人民币借款/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人民币理财产品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亿元(含)利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等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等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13亿港币。2015年公司香港及海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ADigitechLtd.、EternalAsia(s)Pte.Ltd.、EternalFortuneFashionLLC、EternalAsiaSupplyChainManagement(USA)Corp、EternalAsiaDistribution(s)Pte.Ltd.、EternalAsia(Malaysia)Sdn.Bhd.、EternalAsia(Phillipines)Pte.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华侨银行北京分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荷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CathayBank、EastWestBank、StandardCharteredBankSingapore、HSBCSingapore、、DBSSingapore、CitibankSingapore、、OCBCSingapore、UOBSingapore、WellsFargo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港币(或等值美金、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5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ternalAsia(s)PTE.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大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CharteredBankSingapore、DBSSingapore、HSBCSingapore、UOBSingapore等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合约等)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实验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宁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保函,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作出要求或董事会作出要求时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会议登记可以由股东到登记处登记,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未进行会议登记但持有有效持股证明和应当登记的文件,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公司不保证提供会议文件和座位。
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比照现行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审议事项把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会议登记可以由股东到登记处登记,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未进行会议登记但持有有效持股证明和应当登记的文件,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公司不保证提供会议文件和座位。
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对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董事会决议进行补充的议案》
针对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事宜,现明确如下: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议案二《关于2014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第(一)条第1点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议案十五中的所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4年度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二十一中有关投资人的议案》
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二十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中的投资人进行调整,由原议案中“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除上述内容调整外,该项议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明科技”)的业务结构调整,拟变更其股权结构,公司以人民币9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怡明科技95%的股权;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怡明科技5%股权。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将100%持有怡明科技的股权。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办公需要,拟购买公司原租赁办公场所,位置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深圳国际文化大厦2704A、2704B、2705A、2705B、2706共五个单元,总面积为777.67平方米,本次固定资产购置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8,061元整。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5年3月2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业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实验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宁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1.4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粤路202号1幢5楼A座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用农产品、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橡塑制品、汽车零配件、医疗器械(一类)、酒、有色金属、矿产品(除专项审批)、饲料原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含冷冻冷藏)的批发非实物方式(凭许可证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仓储(除危险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停车场(库)经营。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的总资产为126,649.43万元,净资产为58,463.30万元,总负债为68,186.1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7,030.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8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业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383号1幢103-1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商务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贸易咨询服务(以上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物流软件开发、设计、咨询(除经纪),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搬运,燃料油(除危险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除危险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粮食、大米、植物油、食糖、生猪牛羊肉等畜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建材、五金工具、日用百货、塑橡制品、医疗器械(一类)、有色金属(除稀炭金属)、矿产品(除专控、铁矿石)、饲料原料、金银制品、珠宝首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0,044.51万元,净资产为19,992.33万元,总负债为52.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6%。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优数据”)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国际文化大厦2402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成立时间:1999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零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
卓优数据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卓优数据的总资产为18,924.79万元,净资产为4,937.28万元,总负债为13,987.5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91%。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新源”)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同乐村中山园路西君翔达大楼A楼2楼M区
法定代表人:邹艳妮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运(在许可有效期内经营)。
深圳安新源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深圳安新源的总资产为10,503.61万元,净资产为4,959.38万元,总负债为5,544.2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怡亚通”)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原油、成品油、燃料油、沥青、润滑油、溶剂油、石脑油、甲醇、石油芳烃、化工轻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煤油、航空煤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等石油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能源、新能源、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石油运输行业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两项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煤炭、煤化工、矿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深圳前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深圳前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2,026.35万元,净资产为20,354.41万元,总负债为1,671.9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
注册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长春市苏中机电维护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批发、安装及维修服务;酒具、工艺品的批发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
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的总资产为2,245.99万元,净资产为1,012.16万元,总负债为1,233.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93%。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2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保函,期限为一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保函,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635,448.87万元,净资产为208,264.73万元,总负债为1,427,184.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9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物流”)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2栋1楼
法定代表人:肖国梁
成立时间:2003年8月8日
经营范围: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装卸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货物配送(均不含危险物品)。
怡亚通物流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9月30日,怡亚通物流的总资产为15,201.66万元,净资产为11,763.27万元,总负债为3,438.3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62%。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04,911.87万元的4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编号:2015-0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日下午15:00至3月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15楼行政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公司及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5年3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九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九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九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日15:00至2015年3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iframesrc=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