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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江宁民生银行

2.1日及时间

2.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2赎回费率

根据《兴业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每个期为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兴业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次期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6日。期间本基金采取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期内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1公告基本信息

联系人:徐湘芸

注:本基金为定期基金,首个期为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23日。

4.1赎回份额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除外)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除外)的销售网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咨询电话:

本基金在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6年3月23日为本基金的第2个封闭期结束后的日起始日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机构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3日常申购业务

网址

传真:

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申购费率

5.1.1直销机构

(1)在同一个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赎回费率为1%;

(2)认购或在某一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期赎回的份额,赎回费率为0%。

3.1申购金额

5.1场外销售机构

3.2.1前端收费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的除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代表人:卓新章

4日常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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