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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一周年 三大乱象为何仍难禁南京到云南旅游团

“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教,爱护旅游资源,生态,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旅游法不仅仅约束了经营者,也对旅游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

合肥至海南5日线,曾一度低至1000元,去年十一新法实施之初,涨至3000元以上,但今年十一,再次降至2000元左右,节日后报价更低。

低价团的无序回归导致购物“卷土重来”。4月初,安徽省黄山市市民倪军(化名)以800元超低价报名云南旅游团,旅行社在行程单上注明会去3个购物点,并在出发前让游客签订了自愿去购物点的承诺书,但实际上这趟旅程中倪军被“带”去的购物点远多于此。

倪军回忆说,一上导游就在极力“宣传”当地玉镯,后以车子检修为借口在一家玉石购物店停留了一个半小时,在店员与导游的力劝下,倪军以3万元买回一个玉镯。“回到家和朋友交流才知道,这种宣传已经成为导游。”

然而时隔一年,“随意拍”“随手丢”“随处毁”的不文明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在安徽省宣城市谢朓公园,一组游客攀爬当地历史名人谢朓雕像的照片被不少网友“实在太不像话”;在广西桂林市园博园景区,一些花地被踩得光秃秃。

超低团费“卷土重来”

“黑导游”屡禁不止

节日出游高峰期,各地频频“黑导游”事件。公开报道显示,“黑导游”不仅上车重复收费途中引导购物,还虚假宣传旅游地,将游客带到居庸关称这就是八达岭。而在山东,游客小张没有进自费景点被黑导游“甩客”,但由于出行前未签订合同陷入困境。

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

安徽大学旅游系副主任李经龙分析指出,目前国内旅游教育,主要依靠部分景区制定的警示牌,处罚金额难以形成威慑力。同时,这种警示性办法过于生硬,容易引起游客情绪,出现故意的行为。

国庆前夕,在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三三两两的本地小巴车停靠在游客集散中心附近,当看见有外地牌照车驶入,便有人凑近询问是否需要住宿及超低价导游。但这些人很少持有导游证,多是景区发放的“证”,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证件。在景区内开饭店的吴大姐说:“私自拉活的黑导游们往往只带游客进指定购物店买东西谋取回扣,一盒十元的香敢卖六七十元。”

“旅游法中‘不合理’‘’等表述很难明确界定,需要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但目前多地尚未出台,导致监管乏力。”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强分析认为,加上游客权益意识普遍缺位,往往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样本,拿过来就签,但这种模糊的合同条款难以事后。

强,可借鉴国外经验,处罚不文明者做义工、志愿者。

现代快报10月6日南京电 超低团费“卷土重来”、黑导游屡禁不止、不文明旅游依然凸显,至今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已有一周年,记者调查发现,旅游业仍存乱象。专家认为,各地应结合实际,出台包含监管机制、处罚方法等在内的详细实施细则,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强认为,黑导游屡禁不止,是因为目前以经济罚款为主的惩罚机制效果甚微,他针对不同类型的黑导游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业界人士”,要健全旅业信用机制,将投诉进行社会,一旦查实便上,若干年内不准进入行业;对于“非业界人士”,若侵权性质恶劣,以诈骗罪等进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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