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招聘20名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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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招聘20名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金陵科技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第三大高等教育中心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开设工学、经济学、文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3个本科专业,现有包括双聘院士在内的1200名教职工,1.9万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校秉承“厚德兴业”校训,坚持服务南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已经培养的9.1万名毕业生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附件);
5、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2016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金陵科技学院人事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双向推荐表扫描件)、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A类岗位考生提交)、学信网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24: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可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26日11:00。
考生需在5月26日24:00前打印准考证,24:00后关闭准考证打印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报考。
2016年5月30日发布笔试公告。
(三)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以打印准考证人数为准)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学校将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16:00前电话联系相关考生选择调整岗位或放弃报考,请报考考生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作主动放弃处理。
(四)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公告的要求参加笔试。
四、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面试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其中A类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B类岗位:笔试占40%,面试技能考核占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以及相应的岗位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学校笔试公告。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60分。
(二)面试(面试技能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A类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B类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技能考核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及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材料(A类岗位考生提交)。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技能考核)
面试(面试技能考核)为百分制。A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场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B类岗位面试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16年毕业生须于体检前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五、联系方式
应聘联系人:
A类岗位:(025)86188818,沈老师。
B类岗位:(025)86188601,朱老师;(025)86188109,汤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金陵科技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金陵科技学院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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