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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遭四名男生侵害!嫌犯未满14岁未立案

陕西一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

涉事4名男生中

两人11岁,两人12岁

现已被 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

涉事学校内多人受处分

6月6日下午,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蓝田宣传 就发生在当地的“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作情况说明, 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教学点负责人被撤职,涉事年级任课教师、涉事学生班主任等人被行政警告。

蓝田县委宣传部介绍,经核实,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蓝田县 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13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经蓝田县公安机关调查后, 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蓝田县委宣传部介绍, 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蓝田县委宣传部还称,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考虑, 希望社会各界不要再关注报道评论此事,让孩子尽快步入正常生活。

来源:澎湃新闻 蓝田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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