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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督导,浦口吹响垃圾分类“集结号”

垃圾分类

爱护环境 | 绿色家园 | 全民行动

11月1日起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就要正式实施了

南京将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10月20日上午

浦口区城管局的执法队员们整装待发

他们将对辖权内不同性质的多个场所

垃圾分类的进展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同时进一步宣传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

(对垃圾分类还不明白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

直播现场

突击检查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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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大酒店

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工作不足、分类垃圾桶不洁,存在污损、存在垃圾混投现象、垃圾集中归集点环境卫生脏乱。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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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餐厅

问题:缺少垃圾分类相关引导标识、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工作不足、集中归集点尚未建立;

优点:餐厅垃圾已按要求进行分类、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工作熟识、员工能够做到正确的分类。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苏果超市

问题: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工作不足、分类垃圾桶不洁、部分垃圾没有及时投放。

优点:基本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存在部分瑕疵,需要继续改进。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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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岸花园

垃圾分类工作完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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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金水岸花园

智能化垃圾分类小区

金水岸花园小区包括5栋楼、10个单元、144户居民。该小区于2019年6月正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小区增设垃圾分类各类宣传硬件设施,通过入户宣传、开展小区垃圾分类活动,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小区的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了一定的认识,支持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一)多样形式宣传动员,征求居民意见

(二)街道主导,多部门合作

(三)设施配置齐全

(四)宣传推进到位

(五)专员监督,全天候巡查

(六)分类收运,抓好末端处置

金水岸花园小区定时定点智能化投放点工作运行以来,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得到改善。

小区居民注册垃圾分类积分卡注册率达93%

可回收物、有害物居民参与率44.5%

厨余垃圾居民参与率36.1%

2020年8月回收可回收物量360kg

回收厨余垃圾量1.1吨

回收有害物量2.9kg

现场的执法队员们

还为我们解答了垃圾分类的有关问题

垃圾分类小科普

南京生活垃圾分哪几类?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也就是可以卖的,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织物。

2.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垃圾,主要包括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节能灯管)、废弃药品、杀虫剂瓶、胶片和相纸。

3.厨余垃圾

是指容易腐烂的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餐饮饭店、单位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以及废弃的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被污染的、混杂的、难分类的其他垃圾。

如何区分不同种类的垃圾桶?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垃圾桶有不同颜色和图文标志进行区分。

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容器的基本颜色是红色,标志里最醒目的是一个叉,代表了危险和警示;

可回收物是蓝色,标志是首尾相接的箭头连接成的三角形,意味着再生循环利用;

厨余垃圾是绿色,标志由吃剩的果核和鱼骨头组成,代表了有机、生态、易降解;

其他垃圾是黑色或灰色,标志是一个三角形,但在底部有两个向下的箭头。扔垃圾时要认准容器的颜色和标识。

垃圾不分类会被处罚吗?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拒不分类的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拒不分类的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第四十八条,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拒不分类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混合驳运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第四十九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谁来负责不同小区、单位

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不同场所和区域的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2)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3)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4)道路、桥梁、公共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管养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5)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新时尚

大家赶紧学起来、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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