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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视台十八频道热推纪录片《南京》的思考

  2007年7月底的一天,《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给十八频道打来电话询问:你们为什么要制作长达一分钟的公益广告来宣传纪录片《南京》?为什么不惜代价地在黄金时间高频率地播放?7月11日零点,南京各大影院同时放映美国《变形金刚》,一票难求。

  之前几个小时,记录侵华日军罪行的电影纪录片《南京》首映式在悄悄举行,观众都是应邀而来的社会各界代表。

  同日,南京媒体对这两部电影的报道也是天壤之别:多数媒体对《南京》的报道只是一个“豆腐块”,而《变形金刚》却是整版炒作。在“严肃”和“娱乐”面前,的天平以绝对的优势倒向了后者。

  7月11日上午,十八频道了解到,电影发行方和所有影院在安排暑期档电影时,一开始并没有放映《南京》的打算。南京一家影院的负责人说:“大家一致认为《南京》拍得很不错,决定把上映日期安排在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8月15日,因为这种片子一定要在特定时间上映才有更大的意义。”《南京》的片商——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负责人赵捷也认为,由于时间仓促,宣传上的确不到位,“这种片子完全依赖市场肯定是不可取的”。按照他们的想法,等到8月15日,学校陆续开学,可让学校组织看,主要靠卖团体票。

  其实,片商和影院在电影上映前对市场、对观众的判断存在重大的失误,他们忽略了两个重要的关系,那就是纪录片《南京》和南京城的关系,和南京人的关系。媒体在引导上也忽略了这一点。

  7月11日,十八频道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跟踪报道《南京》的放映情况;二是立即制作宣传片,在黄金时段高频率播放,义务推广《南京》。

  7月11日晚,十八频道播出《南京》在和平影城一天只有一场、每场只有七八个观众的新闻。当晚,频道的热线电话几乎被观众打爆。许多观众在电话中询问,《南京》上映前为什么没做宣传?我们是南京人,一定要看看这部电影。

  7月12日,十八频道对《南京》作追踪报道,并且精心制作了长达一分钟的宣传片,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一位民营企业家看到广告片后,自费购买了一万元的电影票,邀请市民观看《南京》。随后,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影院观看《南京》。

  直到7月19日,十八频道还在黄金时段,用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视角,报道社会各界对《南京》的评价,《南京》的宣传片更频繁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市民在网络上也强烈地回应,一篇《我们需要这样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南京十八频道!》的帖子被网友顶红。接下来,南京院线紧急从外地调拨拷贝,纪录片《南京》开始在全市各大影院全面上映。

  令人欣慰的是,十八频道再也不是孤军奋战,《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等报纸也纷纷以巨大的篇幅和版面,跟踪宣传纪录片《南京》。7月19日,各大影院《南京》的上座率高达80%。

  为什么十八频道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没有随“大流”?我们的回答是:一是社会责任,二是使命,三是没有脱离南京市民的情感。

  在这个充满“超女”、“快男”的社会环境中,在以发行量和收视率为检验媒体生存姿态的环境中,娱乐大众成为许多媒体的主要手段之一,即便是资讯的传播也染上了娱乐的色彩,甚至滑向了浮躁、媚俗的境地。我们也选择娱乐,但是,我们时刻牢记着引导、提高、教育受众更是媒体时刻不能忽视的社会责任。记录片《南京》没有丝毫的娱乐,但是,它对侵华日军暴行的纪录,它所传递的历史的沉重感,对中国人、对全人类都是振聋发聩的。

  在推动世界和平、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每一个人都应该通过对历史的了解来矫正、完善我们对待历史、对待现实、对待未来的态度。促使我们做出这一选择的理由还有一个,那就是,南京是一座特殊的城市,我们生活在侵华日军遇难同胞的遇难地,这座城市里的人们对半个多世纪以前的这段惨痛历史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套用《南京》的一句台词,我们宣传这部影片不是煽动仇日情绪,而是为了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纪录片《南京》在南京由冷变热的过程也再次证明,媒体应该自觉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社会责任不需要特别提醒,更不应该低估民众的觉悟和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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