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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南京雨花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雨花石,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区、溧水区南京雨花石、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南京雨花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雨花石,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区、溧水区南京雨花石、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区、溧水区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南京雨花石、高淳区)范围内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南京伤人事件通报,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南京雨花石,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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