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协委员提议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保护
1月6日上午,政协徐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徐州新城区会议中心开幕。徐州市政协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茂通在提案中建议,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改革环境。
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公布,就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一系列措施。1月5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民营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据统计,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我国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生产总值、70%左右的工业新增产值、近60%的销售收入和出口额、40%以上的税收以及75%的就业岗位来自中小企业。因此,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营造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改革环境,对于促进徐州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刘茂通建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产权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的原则。对民营企业及其财产要给予充分尊重,不能因为出现一些小瑕疵、小问题就说关就关,说封就封,不能任意断水断电,采取强制措施一定要慎重,而且要经过严格调查、研究、审批程序。
此外,刘茂通还建议,通过学习具有典型性的司法裁判,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安全。规范财产保全行为,在保障申请人利益的基础上,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案件情况,依法选择“活查封”等保全方式,尽量减轻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发布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报告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朱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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