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研究2020年扶贫工作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1月9日,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2019年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形势,讨论研究2020年扶贫工作。省委副书记、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振鹤主持会议,副省长赵世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巩固强化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成果,同时又立足我省的发展阶段,率先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路子,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到2019年底如期基本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扶贫工作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小康、高质量脱贫攻坚,按照“扫尾、巩固、衔接、探路”的原则要求,认真谋划推动2020年扶贫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要继续做好未脱贫、返贫和新增低收入人口脱贫增收工作,巩固低收入人口“三保障”成果。聚焦低收入边缘人口、集体经济低收入村和重点经济薄弱片区,持续加大帮扶力度。谋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衔接,持续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会议听取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全面督查情况、省级重点帮扶县区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和摘帽退出省级验收情况汇报,讨论了新一届省委帮扶工作队选派建议方案。会议原则同意重点县区摘帽退出和省委帮扶工作队选派建议。会议认为,从脱贫攻坚省级全面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省级验收情况看,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扎实,但必须清醒看到脱贫的基础还不牢固,巩固脱贫成果还需付出艰苦努力。同时应当看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会议强调,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归纳,分清问题类型,列出整改计划,对账销号整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和脱贫工作实际需要,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选派省委帮扶工作队到经济薄弱县开展帮扶,持续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区摘帽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朱 璇)
原标题: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0年工作 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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